电话:028-85916825
地址:四川省泸县嘉明镇滨河路加明建工大楼
经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《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和《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(试行)》的通知(建科[2015]162号)发布。
《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
资料来源:住建部
企管本部 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