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他山之石】重庆市建委关于做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|
发布时间:2015-7-17 阅读:1337次 |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关于做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两江新区、北部新区、经开区、高新区、万盛经开区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,有关单位:
一、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全市新申请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建设工程,均应按照备案系统的规定程序办理。根据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,为加快推进建设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,我委已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启用了“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系统”(登陆网址:http://jzjg.cqjsxx.com:7000,以下简称“备案系统”)。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化管理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二、为丰富数据信息,请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在2015年7月15日前通过备案系统补录栏,补录2014年1月1日以后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建设工程项目信息。 三、2011年1月1日前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,需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,由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核验施工许可证书原件,并通过“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系统”补录通道补录相关项目信息后,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登记。渝北区和北碚区外的主城各区已有相应数据,不再补录。 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应对补录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,一旦录入不能修改。 四、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要高度重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化工作,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,做好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化管理各项工作,确保备案系统顺利运行。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江红 63672069,唐斌63672120
来源 重庆市建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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